农机租赁的探索与实践
金融租赁在我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不断推进,金融租赁作为提升社会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人们在提起金融租赁时,首先想到的往往还是飞机、船舶、大型设备,与农业相关的金融租赁领域还比较陌生。近期,中央发布一号文件,连续第12年锁定三农,并重点强调鼓励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在此背景下,金融租赁服务三农能否真正实现“完美联姻”,顶层政策的支持能否带来行业发展的春天呢?
一、 金融租赁服务三农,从何入手?
(一)什么是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又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职能。与传统租赁相比,金融租赁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资产为租赁物,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与银行信贷相比,金融租赁与特定租赁物紧密结合,资金流向扎实可控,具有非常显著的融物特性。形象来讲,金融租赁的业务模式就像DNA的双螺旋结构,资金与物权的流动彼此独立,却又相辅相成。
(二)农机具—金融租赁服务三农的切入点
从行业属性可以看出,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找准租赁物是关键。对照农业特点,想要实现金融租赁有效切入,大型农机具成为了租赁物的不二选择。但是与交易额动辄千万上亿元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租赁相比,以收割机、拖拉机作为租赁物的农机租赁仍然难掩“先天不足”。农业机械单台价值低,折旧折损率高,购置、经销几乎不存在准入门槛,用户分布极为分散,管理半径大,运营成本高,二手交易市场不成熟,实现产业整合和规模效应难度极大。此外,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信用基础薄弱,农户金融意识淡薄,信用观念不强,加上对失信者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一些消极还贷、恶性违约事件时有发生。多年来,以支农为主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始终排在各类金融机构之首,远高于国有大型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从侧面上也反映出目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还比较薄弱。这也给金融租赁服务三农的风险控制带来了不小考验。
(三)农机市场探析
农机市场历来有“吃得饱,穿得暖,农机龙头看两江(黑龙江、新疆)”的说法。以全国产粮第一大省--黑龙江省为例,截至2013年底,黑龙江省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超过90%,远超60%的全国平均水平,但从农机效率来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总动力4849.28万千瓦,仅占全国总量103,906.75万千瓦的4.67%,虽农机化程度高,装备总量大,但农机产能不足,质量技术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自2008年组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以来,在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带动下,农机更新换代需求得以激发,但新矛盾随之产生。一是农民自筹资金能力不足。虽然组建农机合作社的资金大部分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但农民自筹仍占40%。大多数农民“带地入社”,加上农村金融体系薄弱,融资难、融资贵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农民自身资金积累能力有限。二是行政化手段欠缺效率。购买指定目录农机具才能享受国家补贴导致农机具购置可能脱离用户和市场需求。大马力拖拉机、大型高架喷雾机等大型农机购置后受困于合作社经营土地面积有限而长期闲置,即使进行代耕代收和小规模、小范围的跨区作业,合作社配备的大型机具至少还有50%以上的作业能力没有发挥出来。总体来看,发展现代化农业,提升农机具水平尤为关键,而解决当前农机水平普遍落后的问题,金融租赁既有资金优势,又能够实现市场化的资源配置,不失为一个有效手段。
二、 哈银租赁农机租赁模式解析
注册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2024年新澳门,是东北地区第一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也是目前国内专注于农业农机租赁领域,特色较为突出的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在成立短短半年的时间里,哈银租赁实现包括农用飞机、玉米收割机在内的农业特色业务投放超过16亿元,同时租金回收率达到100%,在黑土地上初步创新探索出了一条金融租赁服务三农的可行之路。
(一)典型案例
农业机械行业本身利润率不高,金融机构介入必须摸清市场。在长期扎实调研的基础上,哈银租赁根据黑龙江玉米主产区的分布特点,首先选取了市场需求最大、用户反馈最佳的“约翰迪尔”y210型玉米收割机作为第一笔订单瞄准的对象,创新推出“批量下单、包销直租”租赁模式,一次批量下单576台,租赁投放金额9,700万元,在实现该机型在黑龙江省覆盖的同时,利用批量订单优势,将原出厂价28万元/台降低至23万元/台,直接让利18%给农户,从而实现了农户得实惠、经销商能赚钱、生产商促销售、租赁公司占市场的多赢局面,更为重要的是,长期以来困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农机分散、效率不高的集约化问题迎刃而解。
此外,在农用飞机领域,哈银租赁也有所尝试。针对黑龙江省农用飞机规模化程度低、大型高科技农机设备供给不足、存量设备工作效率和质量相对落后且占比较高的现状,哈银租赁公司于2014年6月底与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展开合作,通过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成功投放资金6,000万元,用于购置新型农用飞机和科技研发。在该笔业务的推动下,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盘活存量老旧机型共31架,引进新型农用飞机12架,年作业能力面积可达2000万亩。
不仅如此,自2014年6月开业以来,哈银租赁一直致力于寻找最佳路径,积极探索为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业“走出去”服务的业务品种和方式,特别是助力黑龙江大型农业企业集团“走出去”。2014年11月底,哈银租赁成功为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牡丹江“新友谊农场项目”量身定制了总额为5亿元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方案,专项用于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租赁46万亩耕地的成套农机具批量采购,全力助推国营农场走出去,大大激发了我国农业国际化发展的产业活力。
(二)现有农机租赁模式下的困难与障碍
金融租赁服务三农在我国属于金融创新的一种,虽然取得了一些突破和亮点,但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更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1.税收衔接问题导致直租业务无法有效开展。从上述案例中不难发现,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农机租赁业务一般通过融资性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更多体现了集中采购的资金优势,而最能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特色的直租业务领域仍属空白。原因就在于,金融租赁公司直租业务17%的销项税率与农业行业上游客户销项零税率不衔接。依据财税【2001】113号文规定,销售农机免征增值税,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以农机设备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向农机生产商或销售商采购农机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对下游农机承租人,金融租赁公司却需按照租赁本金(即购置农机设备全额)缴纳17%增值税,由于税收政策制定的不匹配、不连贯,造成金融租赁公司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单方面交易成本过高,无法对农业行业客户提供直租业务服务。科学的做法是,根据增值税进销相抵避免重复纳税的征税原则,给予涉农金融租赁公司合理的财税政策配套,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同农业生产者一样同等享受免税政策或允许农机生商及销售商向金融租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链条其本身的完整性和延续性,促进直租业务的有效开展。
2.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利于农机租赁业务开展。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财农【2005】11号文件规定,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农牧渔民、农牧林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组织。金融租赁公司购置农机不在补贴对象范围,广大农户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农机购置更新,享受市场化折价优惠就意味着无法全价购机,必须放弃购置补贴;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农机租赁业务,若无法取得涉农补贴,业务空间和积极性也将大幅降低,且无法与农机厂商和经销商开展平等竞争,业务发展难以为继,从而直接导致了“惠农政策”与“金融支持”难以有效叠加的不利局面。因此,若能将金融租赁公司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范围,则能够充分发挥金融资源优势,解决农机价格高和“贷款贵”问题,同时借助专业管理优势,能够强化农机售后配套服务,有效规避补贴环节中的灰色地带,减少涉农补贴的损失。
三、 未来前景设想
作为整个金融体系较为薄弱的环节,提升对于三农的金融服务能力已成为政策焦点。而在提升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过程中,积极探索金融租赁服务又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农机化率在50%左右,未来的发展目标是争取在2020年提升至65%,按照国际上该行业的渗透率计算,仅农机租赁的市场容量就将达到千亿级别。而金融租赁服务三农的手段和方式还远非如此。通过租赁物和业务模式的创新,金融租赁与农业还能在更多领域碰撞出商机和火花,需要我们进一步尝试与探索。
(一)关于支持现代化农业新兴主体的设想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现代化农业新兴主体,代表着未来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先进方向,金融租赁适时介入,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是盘活原有合作社的存量农机资产,促进农机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二是深度介入新建农机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投资主体;三是整合生产商、经销商和农民合作社及种粮大户进行合作,成立集约化农机社会化综合服务商,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储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和服务水平。
(二)关于支持现代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设想
目前,国内粮食储备领域,无论是北方旱地粮食品种的仓储,还是南方水田粮食品种的仓储,普遍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仓容量严重不足;二是粮仓陈旧老化,相当部分仓库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五十年代建造的;三是仓储的现代化技术水平不高,“四无”程度不够,储粮保质保管期限不长,机械化作业水平、熏蒸透气、防灾减害、物流配套等均有待升级换代;四是原危仓老库占地面积较大,严重占用耕地面积。可探索根据产区的实际情况,在有效的服务半径内,进行粮食仓储的规划布局,由租赁公司提供金融支持,建设3万-5万吨现代化筒仓或20万吨平仓及配套烘干塔。解决现有仓容量不足、“危仓老库”的改造扩建和现代化技术升级等问题,确保粮食颗粒归仓。
(三)关于支持现代化农业“走出去”的设想
可将“新友谊农场”项目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广,我国在俄罗斯、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租赁和征购的大片土地,均可采用金融租赁的方式,由金融租赁公司牵手国有农业企业在境外开展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租赁方式为其配套农机具,从国内选派组织管理者,从国外就地招募农机作业机手,大大节约人力成本,再辅以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就地采购配套,即可实现现代化农业“走出去”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