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为农民购机减压
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紧随其后,国务院办公厅又在8日发布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的指导意见中分别提到了,要加快租赁公司在农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要求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并表示提供政策支持,给予财政补贴。
国家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十分重视,此前也将租赁在农业方面的发展写入了今年的一号文件,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建议设立面向“三农”的租赁公司。
据了解,金融租赁方面近两年正在大力发展,去年增设了许多农业试点。2014年10月,农业部联合农银租赁在广西和新疆,针对甘蔗、棉花等大型收获机械开展了农机金融租赁业务的试点。随后,黑龙江、吉林等地也积极开展了农机金融租赁业务试点:哈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及黑龙江康达尔农业金融租赁公司,都明确提出将以大农业、大农机为特色业务进行发展。2015年,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珠海羽人飞行器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创新农业植保无人机消费新模式。
不过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的农机化率,已经达到了61%,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来说,目前的农机化率远远不够。
近日据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夏粮总产量14106.6万吨,比2014年增产447.0万吨,增长3.3%。卓创资讯的农产品分析师孙光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地区,特别是散户种植的作物都在靠人工进行收割。如果能改用大型机械进行收割,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机械在秸秆还田方面也做得很到位。”对此农民也纷纷表示,若自行进行收割,不仅费时费力,一些来不及收割的作物还会掉落烂掉,带来不小的损失;雇人收割则需花费大量资金。但收割机不同,50亩的水稻,2台收割机2天时间就能收割完毕。收割机与传统雇人收割相比,既省时又便宜,农户更愿意使用农机耕作。
中央财经大学于晓娟曾在文章中指出,融资租赁在农业机械化、清洁能源建设、农村水利、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均有很大发展空间。特别是农业机械化方面。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小,且绝大多数农户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较少,而且要发挥农业机械的功能与效率,必须保证其一定的作业时间和作业量,这时机械租赁的优势就能够显现出来。
此次对融资租赁以及对金融租赁的大力倡导,更将租赁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到农村,使农户更加了解租赁的形式,以及农户的实际问题。“农户只要出少量的首付款,就可以拿到农机的使用权,再拿使用农机的收入还租赁公司的租金,还清租金以后,农机也归农户所有。”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先根介绍道。真正做到了“借鸡生蛋,卖蛋还租,最后得鸡”,为农业发展解决了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