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新金融 突破农业发展资本瓶颈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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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日报讯 现代农业具有高投入、高成本等特点,对于产业基础弱的哈埠农业来说,资金更成为其生命线。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金融保险服务被哈市放在突出位置。

    一面紧抓财政资金引导,一面放手社会资本创新……通过多领域构筑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模式,哈市一步步突破着现代农业发展的资本瓶颈。

  政府引路输血推动新变革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不断推进,农村金融制度与产品,也经历着新一轮的创新与变革需求。方正县通过对传统金融服务手段、产品等进行创新性变革,初步形成了经济和金融良性互动的格局。

  长期以来,哈市农户贷款的传统方式是多家农户联保。由于联保成员履约承责意识较弱,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现象较多,联保贷款一旦形成风险,成员间往往联而不保,直接影响金融机构放贷。

  方正县在松南乡黎明村、德善乡安乐村和得莫利镇吉兴村试点农村住宅抵押贷款服务,贷款抵押率为50%。方正县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地、住房是农民最看重的资产,把土地经营权和住房作为抵押,农民就格外珍惜信用。在方正县已发放的此类抵押贷款中,不良率远低于其他贷款方式。这也成为农户获取资金的有效渠道。

  在五常,新型农业保险投保入股合作模式今年被市试点推行。农户每亩地交5元保费,遇到自然灾害等致作物绝产时,最高可获保额为玉米320元、水稻470元;若当年未受灾,农户也可获得保费6%的利息返还。重要的是,农户投保满3年,可参与保险公司经营收益分红。

  在宏观层面上,哈市通过创新政策性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组建了全省首家市级政策性农牧业投融资担保服务中心。该中心整合市级农牧业发展资金1亿元作为备付资金,与担保中心和哈尔滨银行等合作,放大使用。目前累计为147家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近15亿元,成为他们茁壮成长的有力后援。

  新主体“蹚路”涌现新服务

  资金难题得以破解,新型经营主体的创造力被激发出来。

  五常市二河乡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村级“互助银行”,运作十分成熟。新庄合作社在社内实行资金互助——社员提交贷款申请,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后,即时向全体社员足额筹钱,合作社账面不留余额,贷款周期限定一年之内,每个社员一般限额2至3万元。

  据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清泉介绍,由于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合作社借贷已成为社员们寻求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且,村民买车、结婚、盖房等均可借贷。

  眼下的哈尔滨乡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在日渐扩大,迫切的金融需求已形成巨大的市场,实力金融主体在陆续进入。

  哈尔滨银行组建东北首家、全国第二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哈银租赁公司,为农业全产业链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哈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李理介绍,仅农机租赁方面公司就已推出多款业务,其中“以租代售,分期付款”针对单体农户,“只租不买,代耕代收”服务于大面积作业或种粮大户。

  通过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哈尔滨市已形成了金融服务多元化模式,打破了经营主体贷款门槛高、利息高,担保难、抵押难和融资难的“两高三难”壁垒,也有效突破了农业发展投入渠道单一、农民生产经营投入能力弱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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