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落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见习记者 杨晓宴 上海报道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40条终于出炉。
“如果用计算机语言来说,相当于从dos系统升级到windows系统,是很大的突破”,有国有大行国际业务负责人10月30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是评价新40条。
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下称《方案》或40条),共有6大板块,40条,内容涵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监管及风险防范,但实施细则还有待相关部门研究落地。
其中,引起业内最大关注的,要数在全国范围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未来,企业非贸易项下对外投资,在资金使用上将更加便利;同时,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的试点推进,也将为个人海外直接投资打开通道。
除了业务层面的创新,有银行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此次新40条的重大突破,在于大大提高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开放程度。自由贸易分账核算单元体系不再局限在银行体系内,证券公司也将参与其中。
亮点一:未来资本项目可兑换,企业易于个人
从业务创新的角度,40条第一大亮点,就是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方案》支持经济主体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涉外贸易投资活动,允许或扩大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投资,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逐步提高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根据《方案》的相关描述,将根据主体监管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内实现非金融企业限额内可兑换。
事实上,目前企业经常项下的可兑换基本已经开放,主要是投资类、证券类还受到严格限制。一位国有大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资本项下可兑换有可能会采取总额度管理的模式,即按照企业或机构的实收资本或者所有者权益,设置比例,从而得出一个总额度,在这个额度下可以进行自由兑换。对企业来说,这也意味着不用纠结于是在经常项下,还是投资项下,操作起来将会更加便利。
而对个人来说,《方案》推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启动,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对个人境外投资而言,将丰富自由贸易个人账户的实际功能,但这也对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由于个人对外资本项下的投资内容较多,包括房产、股权等,资金流出后不一定会回到原先的账户,很难做成像QDII、沪港通这样的闭环投资。
相比企业,个人的资金流向监管更加复杂,个人资金账户容易被借用成为资金出境的通道。
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还指出,QDII2是个人境外投资渠道,虽然开通境外直投专户,但如果银行需要对每个个人投资者境内和境外投资开通监管专户,将面临非常高的操作运营成本。
亮点二:不限于银行,各类金融机构全面开放
“原来自贸区的自由分账核算单元都是在银行体系内,但这次金改,是大金融的概念,这是非常大的突破”,有银行人士表示。
《方案》明确,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等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并允许证券、期货交易所和结算机构围绕自由贸易账户,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间的电子信息流和资金流,研究改革创新举措。
上述国有大行国际业务部人士介绍道,原来自贸区内证券公司的自由贸易分账核算体系,主要是用于自己的资金需求,比如向银行贷款等。待相关细则落地后,证券公司将可以自己开展自贸项下业务,比如,如果未来证券市场的国际板建立,证券公司可以与之对接,通过自由贸易分账核算体系为其客户服务。
除了共建自由贸易分账核算体系,40条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准入也保持了开放态度,尤其对民营资本和外资机构进一步打开了大门。
40条继续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此外,自贸区还将支持各细分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包括:专门从事指数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且内资不一定是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中心、中外资再保险机构、外资健康保险机构等。
“不同机构会带来不同的理念和运作模式,会产生一种化学反应,让市场更为活跃”,前述银行人士表示。